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
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
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
红网时刻新闻5月(yuè)9日讯(通讯员(tōngxùnyuán) 张成琳)5月8日上午,雷女士到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chénggōng)办理炎陵县首例居住权登记手续。夫妻俩为双方老人申请设立了终身居住权登记,用法律兜住道德底线,为亲情(qīnqíng)加筑“安居感”,成为炎陵县居住权登记制度首位(shǒuwèi)受益者,这也是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
据悉,雷女士和(hé)王先生名下有一套房产,为保障双方老人的住房(zhùfáng)权益,前来炎陵县不动产登记(dēngjì)中心咨询居住权登记事宜,登记中心随即安排专人为雷女士讲解居住权政策和办理居住权登记的流程和要求,并耐心指导双方申请人签订(qiāndìng)《居住权合同》,提交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申请材料(shēnqǐngcáiliào)。两位(liǎngwèi)老人当天就顺利领到了居住权登记证明,圆了她们的安居梦,雷女士感慨道:“有了这份法律保障,我两位妈妈的居住问题(wèntí)彻底解决了,心里踏实多了。”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de)一项用益物权。居住权登记,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hétóng)约定或遗嘱,对他人所有的住宅(zhùzhái)享有占有(zhànyǒu)、使用(shǐyòng)的权利。居住权的设立,将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诉求,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效用。在居住权存续期间,不受房屋产权转移而影响,从而能够(nénggòu)提供一种稳定而长期的居住保障(bǎozhàng),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丰富居民住房形式、保障弱势群体基本需求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面对这一全新的业务(yèwù)领域,炎陵(yánlíng)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在业务开展前期,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学习讨论(tǎolùn),研究《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所需材料、登记流程和法律风险,并逐步摸索出一套(yītào)规范、高效的办理机制,为(wèi)居住权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炎陵县不动产(bùdòngchǎn)登记中心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yōuhuà)服务流程,加强政策宣传,让更多群众知悉并用好(hǎo)居住权政策,真正实现“居者享其权、住者安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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